(3)相互接纳不良。 婆媳原来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之中,各有自己的生活背景、生活习性,而现在婆媳在一家生活,这就有一个逐步了解、相互适应的过程。如果适应不良,彼此不能接纳,便会关系紧张,矛盾丛生。
(4)中介失衡。 在婆媳关系中,儿子起着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。儿子的这种中介作用如果发挥得好,则可以加强婆媳之间的情感联系,反之,则容易成为矛盾的焦点,出现“两面受敌”的困境。尽管母子情深,也难以避免结婚以后这种关系变得复杂的事实。因为夫妻之间毕竟在活动、打算、开支以及交往等方面有着更多的共同点。在这些问题上,夫妻观点的一致性往往要超过母子观点的一致性。这是因为儿子和母亲相隔一代,在心理上存在着差异,这样就容易造成儿子中介作用的失衡。如果母亲不理解,就会产生“娶了媳妇忘了娘” 的心态,误认为儿子对自己的感情被儿媳夺去了,而迁怒于儿媳。
2.婆媳关系的调适 前面我们分析了婆媳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的原因,那究竟怎样科学地处理婆媳之间的关系。这里,我们提出几点建议,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。
(1)相互尊重与谅解。 婆媳双方要妥善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,首先得对这种人际关系有正确的认识。婆媳双方都要承认对方有独立的人格和经济地位,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人际关系,而不是一种一方必须依从于另一方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。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,如果双方或一方对这种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,认为对方必须或应该听从、服从自己,从而把这种平等的人际关系视为支配与服从的关系,则必然会在行动上、态度上表现出来。由此导致双方关系的失调。婆媳之间的相互尊重要求双方有事全家协商处理,如经济开支、涉及全家的事务等要共同商量,养成民主家风;而属于个人的“私事”,则应互不干涉,个人享有“自主权”。作为媳妇,要多尊敬婆婆,因为婆婆年岁大,管家经验丰富;做婆婆的也不要总是在媳妇面前摆架子,要看到儿媳的长处,多尊重儿媳的意见。也就是说双方要相互配合,彼此尊重。婆媳长年生活在一起,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协调的事情,这时就更需要双方相互谅解。所谓“谅解”,就是站在对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。我们的先辈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所提倡的“设身处地”,“以己度人”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等原则,都包含着谅解的思想,是处理人际关系的“金玉良言”,也完全适合于处理婆媳关系。
要发展良好的婆媳关系,双方都需要学会谅解对方、体贴对方。例如星期天去游园,做媳妇的不要只和丈夫、孩子去,把公婆留在家里,应该一同前往,这样婆婆也就不会产生寂寞孤单的感受。反之,媳妇对丈夫照顾较多,对婆婆相对照顾不周,做婆婆的也应多予体谅。如果婆媳双方在相处中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,相互谅解,婆媳非但不会出现大的矛盾,而且还会发展得如同亲子关系那样密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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